2006年7月24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专敲名车玻璃 从中探囊取物
叶长杉 周艺

  盗贼隆某等人专门选择高档轿车,用榔头敲开玻璃后偷走车内财物。近日,隆某被温岭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,并处罚金8000元,剥夺政治权利2年。
  某晚,四川安岳县人隆某与代某(刑拘在逃)、“神经病”、“汤娃”(均在逃)租用叶某(另案处理)的车,由“单行道”驾车来到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商场停车场。他们瞅准了一辆停放着的奥迪A6轿车,隆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榔头,敲开该车副驾驶室边门的玻璃,窃得车内放置的现金人民币28000元、美元6000元、港币8000元。在这次合伙盗窃中,隆某分得人民币5000元。
  又一日凌晨,隆某与陈某(另案处理)、“光头”(在逃)、“神经病”租用叶某的车,由“单行道”驾驶来到太平街道东方神韵理发店边,他们看中了一辆停在此处的帕萨特轿车,由隆某用榔头敲开门玻璃,窃得车内现金4万元。此次作案隆某分得9000元。
  隆某被新疆阿克苏车站公安派出所民警抓获后,经过网上比对,移送至温岭市公安局。